编网人终入网:P2P多实控人被捕 投资人可举证协助案件调查
许多天以后,面对法律的审判,韩越一定会想起自己被警方批捕带走的那个遥远的初秋。
韩越是春晓资本的创始合伙人。这位毕业于荷兰格罗宁根大学、拥有金融硕士学位的年轻俊彦,和聚财猫的王戎,与牛板金、君融贷、聚财猫、石头理财、抓钱猫五个问题平台都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关联。
曾经坐在集资大网上的人,现在坐在了法网里。
这只是2015年至今因P2P业务被批捕的一个缩影。此外,有更多的”聪明人”选择外逃,笃信”只要我跑得够快,警方就追不到我”。
曾有媒体笑称:想干P2P,你得准备一张绿卡。
据零壹财经不完全统计,2015年1月1日到2018年8月31日,失联及跑路的P2P平台969家,网站关闭的平台795家,涉嫌诈骗的平台161家,被警方立案的平台62家。
2018年8月末-9月初,多个或涉嫌诈骗的平台实控人被警方抓捕,多个卷款跑路的实控人被警方追回。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所有席卷投资人资金行不法勾当的嫌疑人,终究逃不过法律的制裁。
出来混迟早要还多名P2P嫌疑人落网
在杭州,9月3日至8日一周时间内,”巨潮金融”平台实际控制人王某某、”泰金服”平台高管张某某等5名在逃犯罪嫌疑人相继被杭州市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王某某等人是在其所经营的有关网络借贷平台资金无法兑付后外出逃匿的。
9月4日,大连金融发展局官网发布的《关于大连君融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立案情况公告》称,2018年7月15日,大连君融贷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司网上平台、手机APP等形式发布逾期公告,出现兑付风险。2018年7月21日,公安机关开始受案,2018年8月11日正式立案,并对该公司法人吴隽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9月5日,上海公安机关成功抓获”永利宝””火理财”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今年以来,上海公安机关已通过国际执法合作,成功抓获15名出逃境外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嫌疑人。
9月6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对外发布”关于’i财富’平台案件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于6月21日对”i财富”平台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查,公司实际控制人吕某及主要涉案人员已被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并已掌握吕某在公司经营后期伙同公司员工伪造虚假借款标的,骗取投资人投标,进而获利的相关证据。
9月6日,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关于杭州投融谱华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通报(四)》称,投融家案件专项处置工作正在全力推进中,目前杭州检察机关已正式批准逮捕4人,针对李振军办理红色通缉令的手续正在逐级上报。
9月7日上午,夸客金融在官网发布公告,称自8月25日接到警情通报以来,平台一直在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同时对借款客户的还款提醒及催收等工作也继续保持正常开展。
据了解,8月21日,夸客金融法人代表郭某来黄浦公安局投案,交代了其通过网上理财平台高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事实。同日,黄浦公安分局即对该案展开侦査,并对法人代表郭某、高管陈某等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正全力开展侦査,最大限度挽回投资人损失,并责令平台债务人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9月7日,58车贷发布《出借人接待场地变更通知》,称58车贷平台因涉非吸已被相关部门立案侦查,原办公场地(公司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万达广场C2座4710)已被经侦查封。
9月8日上午,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在官方微信号”福田警察”通报了六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爆雷P2P案件进展。
通报显示,备受关注的老牌私募”钱爸爸”已被警方资金4000余万、并查封平台实际控制人及高管名下深圳地区房产11套。
“财富中国”被查封房产数多达52套,此前,该公司已被福田警方冻结涉案资金6000万余元;该案中主要犯罪嫌疑人吕某、李某均被批准逮捕并执行;该公司涉案的100多个银行账号、第三方支付商户号也被依法冻结。
跟”中房集团”有关联的国资系”咸鱼理财”、”五星财富”实控人刘某也被批准逮捕。
百亿规模的”合时代”:庄某等两名在逃犯罪嫌疑人被抓获,现已有十名犯罪嫌疑人到案。此外,在逃犯罪嫌疑人陈某、孟某仍在追捕当中。在8月21日的通报中,警方已查封”合时代”涉案的一批房产(2017年2月购买价为3.8亿),并冻结涉案的17个银行账户的资金流水。
“钱贷网”是被扣押的车辆最多的一家。通报显示,该公司被扣押或查封的车辆共计64辆,包括涉案汽车租赁公司的17辆小轿车,扣押嫌疑人使用的保时捷越野车11辆,对其余36台涉案车辆进行查封并追查去向;此外,该公司董事长疑被批准逮捕。
9月9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在微信公众号”福田分局”发布通报,感融互联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钱贷网)涉嫌非法吸取公众存款案,根据警方前期收集的犯罪证据,抓获四名犯罪嫌疑人,将20多个涉案账户查封冻结,冻结金额800余万元。
9月13日,广州警方通报”中青金服”平台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侦办,平台董事长黄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
投资人应做:提供证据材料配合警方调查
如果所投P2P平台实控人已落网,投资人应该怎么配合警方推进案件进一步侦破与审判?
首先,此类案件中,侦查机关会重点审查与实施非法集资集资整体行为模式相关的证据,比如投资合同、宣传资料、培训内容、平台实际控制人、业务负责人的口供,被害人和证人的陈述,以确定平台是否存在归集资金、沉淀资金,致使投资人资金存在被挪用、侵占等重大风险等情形,这就是确定是否存在基本的犯罪事实。
其次,投资人如掌握平台吸收资金所投资项目内容、投资实际经营情况、盈利能力、归还本息资金的主要来源、负债情况、是否存在虚构业绩、虚构项目等虚假宣传行为等证据,也请一并上交警方,有此为证,案件性质往往会起到关键作用,即也能对集资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进行佐证。
最后,涉嫌欺诈行为的证据。比如是否虚构融资项目进行宣传、是否隐瞒资金实际用途、隐匿销毁账簿等等,因为大量非法集资案件中,即便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集资人往往也会采用虚构项目、虚构资金用途、夸大偿付能力等欺骗方法集资,但是,由于集资人并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目的,因此就未被认定为集资诈骗案件。
投资人作为P2P网贷平台”爆雷”的受害者,积极提供证据材料,配合警方调查,也是给自己讨个公道的方式。
来源: 沈拙言 零壹财经
上一篇
下一篇
>>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