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团旗下钱袋宝因“失联”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此前四度吃央行罚单
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北京钱袋宝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下称“钱袋宝”)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作出决定机关为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列入日期为2019年3月28日,被列入原因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公开资料显示,钱袋宝是美团全资控股的第三方支付公司,成立于2008年11月,主要为小微商户提供支付解决方案,还提供转账汇款、信用卡还款、资金归集等生活服务应用。2011年,钱袋宝获得央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支付牌照的许可范围包括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银行卡收单等业务。
支付是所有场景的出入口,O2O行业要进入下半场的角逐,第三方支付牌照不可或缺。对于互联网新贵的美团来说,更是如此。
2016年2月,微博认证用户熊万里律师向央行等监管部门实名举报,美团在没有第三方支付牌照的情况下,从事第三方支付结算业务,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而后央行在2016年6月约谈并叫停美团支付,责令美团3个月内将支付功能下线整改。
美团为了拿下支付牌照,也是费了把大劲。2016年9月26日,美团宣布完成对第三方支付公司“钱袋宝”的全资收购。但高价买来牌照,却并没有改变负面缠身的状况。
美团刚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不到一个月,钱袋宝就因违反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管理规定、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被央行罚款人民币12万元。2018年6月,钱袋宝又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规定被警告。
2019年支付行业第一张罚单也被钱袋宝收入囊中。1月10日,央行西宁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显示,钱袋宝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支付规定被央行处以罚款10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9年1月8日。
在被美团收购之前,2016年5月23日,钱袋宝因违反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和《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罚款5万元。
此外,就在前不久,钱袋宝法人变更通过央行审批并公示,原法人魏中华变更为穆荣均。除钱袋宝不给力外,美团点评还存在其他合规问题。
2017年8月30日,北京裕仁律师事务所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实名举报称,美团“代收付款”业务涉嫌无证非法经营。2017年11月13日,北京裕仁律师事务所又发微博称,中国支付清算协会针对美团“代收付款”业务不符合《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对美团采取自律措施,并责令美团进行整改。
2018年11月20日,美团又被“职业打假人”王海盯上了。王海发布微博称,美团涉嫌非法经营支付业务,可被挪用或吃利差的资金高达70亿。
凤凰网WEMONEY发现,除了钱袋宝以外,易联支付、中汇支付、网银在线(京东支付)、和融通、首信易支付等多家支付机构都曾经被列入过经营异常名录。
来源: 凤凰网WEMON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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