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互金协会:网贷机构良性退出当日应关闭开户、投标功能
近日,深圳市互联网金融协会(下称“深圳互金协会”)关于发布《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良性退出指引(征求意见稿)》(下称《良性退出指引》)的通知。协会就《良性退出指引》内容向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会员单位公开征求意见,于2019年3月15日前反馈至深圳互金协会。
《良性退出指引》提到,深圳市网贷机构良性退出过程中,网贷机构设置清退组来执行业务退出具体工作,出借人维护自身权益的机制包括出借人大会、出借人监督委员会和知情人举报制度。同时,网贷机构的良性退出程序可分为一般程序和简易程序。
其中,《良性退出指引》的一般程序适用于存量规模在五千万元以上(不含)或预计未偿还本金损失率在百分之二十以上(不含)的网贷机构。存量规模是指网贷机构还未清偿的所有借贷总余额。预计未偿还本金损失率,是指出借人未得到偿还的本金占应偿还本金总额的比例。
据深圳互金协会介绍,一般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一)启动报备及接受指导; (二)清退组成立; (三)退出通知及债权申报;(四)第一次重大事项投票表决; (五)清产核资和退出方案制定; (六)第二次重大事项投票表决; (七)资产清收、处置及清偿; (八)退出程序终结及公告。
此外,简易程序则适用于经广泛征求出借人意见,并取得区金融工作部门认可。满足一下条件的机构:(一)存量规模在五千万元以下(含)的小规模网贷机构;(二)网贷机构股东有意愿且有能力自行清偿全体出借人未偿还本金,且向监管部门或出借人做出连带责任承诺的;(三)经清退组测算,预计未偿还本金损失率在百分之二十以下(含)且有能力获得出借人谅解同意的;(四)监管部门认定的其它情形。
针对网贷机构良性退出,《良性退出指引》表示应采取合适的通知方式,做到及时全面送达相关出借人,保障出借人的知情权。同时,网贷机构应于退出通知送达当日关闭平台出借人开户、充值、投标等功能,仅保留登录、查询、还款及提现等功能持续运行。
若网贷机构的资金存管业务因退出等原因被存管银行终止服务而下线,网贷机构应事先准备接入第三方支付公司的支付通道服务,确保为平台提现、还款功能始终保持正常状态。第三方支付机构不承担与支付通道业务无关的任何责任或义务。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