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各地监管公布逾百份保险罚单 银保渠道获罚142.06万元
随着“三定”工作的持续推进,“银保合并”进入关键期。而对于保险市场监管来说,这个10月也具有重要意义。2018年10月18日,编号为“银保监保罚决字〔2018〕1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布,意味着银保监会已开出第一张保险罚单。
相比之下,各地监管系统的步伐则始终稳健。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10月份,包括宁波、安徽、云南、广西等在内的十余个地方保监局共披露了145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罚金超过20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罚单中,有7张与银保渠道相关,涉及罚金142.06万元。具体来说,在银行销售保险的过程中,“欺骗投保人”是最常见的违规行为。除此之外,“未取得经营保险代理业务许可证从事保险代理业务”、“客户信息不真实”、“报送错误的监管报表”等问题也同样存在。
10月保险罚单数量环比增加
今年10月,全国监管系统合计公布了145组行政处罚结果。与9月份相比,罚单数量整体有所增加。其中,宁波、安徽、云南、北京、广西等地区的保监局均披露了10张以上的罚单。
具体来说,财产险公司领到的罚单最多,数量达到69份;保险中介机构次之,罚单总数为45张。值得注意的是,与上月相比,监管系统针对保险中介机构开出的罚单数量明显增加。
从罚款金额角度来看,今年10月,各地保监局共对财产险公司罚款1181.8万元(机构罚款818万元、个人罚款363.8万元),占罚款总金额的比重超过5成,人保财险、太保产险、大地财险、平安产险、国寿财险的罚金总额位居前列;对人身险公司罚款400万元(机构罚款294.5万元、个人罚款105.5万元),占比接近20%,人保寿险、中国人寿、泰康人寿、富德生命人寿被处罚金相对较多。与此同时,被点名的保险中介机构合计被处罚金287.3万元(机构罚款179.7万元、个人罚款107.6万元)。其中,安诚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盛唐融信保险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广西永安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分公司、北京启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中联金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等机构的被罚金额超过10万元。《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大型保险公司被处罚的频率要远高于中小险企。对此,有业内人士指出,大型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更多,业务体量更大,遭点名的几率因而相对要高。
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0月,由各地保监局披露的,涉及上市险企的行政处罚信息接近50组。以中国人寿杭州市余杭支公司为例,该公司因“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被当地监管机构罚款50万元,是10月份机构单一事件罚金较高的案例。
欺骗投保人为银保渠道违规“重灾区”
除产寿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之外,一直以来,银保渠道也是各地保监局重点关注的一个领域。
根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10月,上海、安徽这两地的监管部门均对银行开出过罚单。其中,上海保监局更是在月内公布了6组行政处罚结果,直指4家商业银行在从事保险相关业务时存在违规行为。
具体来说,“欺骗投保人”仍是银保渠道违规的一大“重灾区”。其中,光大银行工作人员在销售保险产品的过程中存在表述与保险条款不符的情况;兴业银行信用卡中心电销坐席在电话销售时也出现未介绍或未完整介绍保险合同中涉及保险消费者核心权益内容的问题。
此外,也有浦发银行合肥分行存在客户信息不真实、报送错误监管报表等问题。
从行政处罚结果来看,地方保监局对上述违规事项普遍处以警告及10~25万元的罚款。不过,更值得关注的是,与9月份相比,10月公开的银保渠道罚单数量明显增加,“银保合并”带来的协同监管效应似乎渐趋显著。
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主任宁威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银、保监会合并之前,“一行三会”也会定期召开协同会议进行沟通。对于银行业、保险业及证券业在综合经营中暴露的问题,监管层其实早有意识。他指出:“这三个行业之间不仅限于渠道上的简单合作,还涉及资金、股东等高层次合作。尤其是全牌照的金控集团,其内部的关联交易可能潜藏一定风险,监管层就会在信息披露方面多作考虑,希望进行更加完善、合理的规范。”
实际上,随着监管的加强,银保渠道确实面临一定考验。东北证券分析师周磊指出,由于缺乏持续的现金流入,银保渠道销售的趸交产品内含价值偏低,业务结构失衡。加之理财型业务更为激进,手续费高企,对业务几乎没有贡献。从长远来看,转型势在必行。
而对于一些转型缓慢的险企来说,通过银保渠道销售趸交产品,仍是其短时间内收获丰厚利润的重要手段。基于“推介简单”这一天然属性,在银行销售保险的过程中,“夸大宣传”、“避重就轻”等违规行为也相对更加常见。
来源: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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